花园赠送没在合同约定(买房赠花园不在合同体现)
王先生致电咨询。前段时间,他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《房屋认购书》的合同,并支付了定金。随后,双方因是否拥有“礼品花园”专属使用权发生纠纷,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。他想问如果协商不成,没有签订正式合同,押金可以退吗?
王老师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押金。认购书是一份预约合同,是双方对房屋交易相关事项的初步确认。购房者享有优先购买所选房屋的权利,并有义务与开发公司诚信协商,按约定时间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。王先生签署认购书后,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,同时积极与开发商就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谈判。总的原则是押金可退但不可退;但是,如果满足一定条件,押金可以退还:
双方协商一致的,可按双方协议退还押金。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的,收取定金的一方必须退还定金。违约情况下,如收货方违约,双倍押金返还;如果付款方违约,收款方无需退还押金。在“礼品花园”是否拥有专属使用权的问题上,双方无法基于各自的利益达成一致。因此,王先生不想买房。他并不无缘无故地后悔认购协议。因此,双方应视为已履行认购协议的条款。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,不存在过错。在这种情况下,预订合同应终止,押金罚金不再适用。王老师可以拿回押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