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吗-(继子女需要给赡养费吗)

最近,有朋友咨询我。我的继父突然病了。他从十岁起就和我的母亲和继父住在一起。然而,我的亲生父亲一直支付我的子女抚养费。现在继父生病了,需要我支付医药费。我应该付钱吗?我有义务赡养我的继父吗?

1990年2月,罗某与白某办理离婚手续,双方约定儿子阿聪由白某抚养,与母亲生活。罗每月要支付1000元的生活费。双方名下一套房子属于白某,一辆汽车属于罗某。

1992年10月,白与向结婚。向先生在外地工作,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。他每年回来一两次,和阿聪的关系很淡漠。2013年10月,白某因交通事故头部受伤,花费了30万多元医疗费,不幸去世。

2015年12月,向某突发脑溢血,住进医院。由于家里没有积蓄,他无法筹集治疗费用。向只有一个姐姐,在物业公司做清洁工,还有一个女儿要抚养。家庭经济状况较差。于是,翔的姐姐找到阿聪,要求承担继父的医药费。阿聪认为,虽然年幼时由继父照顾他的生活,但赡养费一直由他的亲生父亲罗某承担。罗是他唯一的父亲,所以他不用承担继父的医药费。

请问:在这种情况下,阿聪有义务赡养继父翔吗?

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由血缘决定的,这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同。如果亲生父母从未养育过子女,年老无家可归时需要子女抚养费,通常会在司法实践中获得抚养费。但如果这样做的人是继父母,则可能不会被“允许”。

一般情况下,如果继父、继母履行了抚养、教育继子女的义务,继子女也必须履行赡养继父、继母的义务。继子女、继父母、继兄弟姐妹形成实际监护关系的,可以作为继承人,享有继承权。

就这样,白和向结婚了。虽然阿聪的亲生父亲支付了赡养费,但并不能认为向的继父没有为阿聪提供教育。虽然白先生已经去世,与向翔的婚姻也同时终止,但向翔已履行赡养义务的事实无法改变。

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吗-(继子女需要给赡养费吗)

因此,当翔年老多病时,阿聪作为继子,理应承担法律赡养义务。

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应该注意什么?

作为继子女,应当肩负起赡养重担,承担起自己的义务,保证老人安享晚年。

(2)法律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。继父母与继子女一旦形成监护关系,继子女对继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赡养义务。

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》

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请求子女抚养。

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、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。

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。

继父、继母与其抚养、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,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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